2014年2月18日 星期二

當心節后汽車保養“陷阱”

  
  春節期間,不少市民選擇自駕回鄉或出游,節后,多數車主會對汽車進行維修保養。近日,市消協接到不少車主投訴,稱不少4S店保養存在“陷阱”。
  配件以次充好
  市民李先生近日去4S店更換火花塞,事后發現此次更換的火花塞與以前不一樣,經朋友檢查后得知,該火花塞并不是他那個車型的專用火花塞。之后,李先生找到4S店要求更換并賠償,該店以工作人員失誤為由更換了火花塞,但賠償問題不了了之。
  市消協:以次充好、賺取差價在汽修店服務中較常見。市民修車時應簽訂書面合同,對質量標準、維修費用進行明確約定;如有懂維修技術的朋友,可在提車請其陪同,有異議當場提出。
  小問題大收費
  周女士春節開車旅游了一次,回重慶后發現有問題,便到4S店檢測,被告知有漏油情況,維修費用上千元。周小姐覺得太貴,就找熟人去另一家店,結果只花了300元就將問題解決。
  市消協:不少車主不太懂維修知識,因此部分維修點做完檢測后,會告訴車主車輛可能有問題,誘使車主追加維修項目。因此,車主在維修時須多留個心眼。
  制造故障招攬回頭客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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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前不久,張雪女士向市消協投訴,她到一家4S店更換一個零部件,之后發現開車聲音較大,再次維修時,對方說消音器有問題,便進行了更換。后來,她發現汽車大燈不亮,于是換了一家維修店,結果得知那家4S根本沒把這輛車的大燈線接好。
  市消協:這些行為情節比較惡劣,屬于故意損壞他人財物,如果經鑒定確系維修店所為,消費者可以要求其對相應的損失進行賠償,并向工商等管理部門舉報,如造成人員傷亡或者重大財產損失的,相關責任人還有可能承擔刑事責任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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